日前,西藏自治区邮政分公司收到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关于调整邮政普遍服务补贴政策的批示件。
批示件中明确,同意从2023年起将西藏邮政普遍服务补贴资金规模上限由4200万元调整为5800万元,执行中扣除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补贴后,565个空白乡镇邮政网点年度亏损低于5800万元的,按照实际亏损补助。补贴政策执行期暂定五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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