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集团公司印发《“靠邮吃邮”八不准》(以下简称“八不准”),旨在坚决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部署,严肃查处与防范“靠邮吃邮”问题。“八不准”围绕“化公为私”“设租寻租”“利益输送”“境外腐败”四个类别,明确“靠邮吃邮”禁止性规定。
在“化公为私”方面,不准领导人员、员工通过持股、兼职企业与邮政发生交易;不准领导人员、员工通过当“影子股东”、办“影子公司”等隐形方式,与邮政发生交易。
在“设租寻租”方面,不准领导人员、员工违规为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承接采购项目、承揽工程提供便利;不准领导人员、员工干预正常采购,以化整为零、分拆项目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;不准领导人员、员工私下接触潜在供应商,透露评审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。
在“利益输送”方面,不准领导人员、员工及其亲属向邮政出租房产;不准领导人员、员工及其亲属违规低价租入邮政房产。
在“境外腐败”方面,不准领导人员、员工通过境外经营投资搞利益输送,利用境外项目佣金中介费牟取私利。
集团公司要求,全系统以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传,务必将“八不准”规定传达到每位员工,确保100%学习、100%熟知,不折不扣贯彻落实。要在统一组织宣贯的基础上,对所辖范围内各机构向每位员工传达情况进行跟踪,强化督导、及时纠偏。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将“八不准”纳入巡视巡察、审计以及各条线日常检查,强化对关键岗位、重点业务、重要环节的监督。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,加强非现场监测,对疑点数据及时进行现场核查,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。
集团公司强调,对违反“八不准”规定的领导人员、员工,要以“零容忍”态度,从严从重追责问责,做到顶格处理、绝不姑息。对于问责处理不到位的,将责成相关单位重新问责或提级处理。